中都投资会员基本权利
1.对中都投资业务具有建议权;
2.在当地区域开展中小微企业Q板、E板上市挂牌业务的市场开拓并得到中都中都投资的指导;
3.参与中都投资组织的市场宣介和开发活动;
4.享受中都投资提供的培训及其他业务服务;
5.优先取得中都投资的新增金融业务合作资质。
中都投资会员基本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策性规定及中都投资的业务规则;
2.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得在上海及辖区外开拓相关业务,促进合作双方共同发展;
3.协助中都投资对拟挂牌企业开展尽职调查;
4.协助中都投资实施拟挂牌企业的材料准备;
5.在开展推荐中小企业挂牌等相关业务时对拟挂牌申请企业的各类资质做详尽调查,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合法;
6.对拟挂牌中小企业的全体股东、管理者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策性规定和有关上海股交中心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7.协助中都投资实施拟挂牌企业的定向融资;
8.发现挂牌企业及其股东、管理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企业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风险事件时,应及时警示挂牌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同时报告中都投资;
9.按照中都投资的要求,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
10.中都投资要求的其他职责。